第1章 三年苦恋(1 / 2)

命运最奇妙的地方在于当它降临于头上之前,谁也无法知道它到底会以什么方式降临,既无迹可寻不可捉摸,又诡谲离奇无法预知。

就像四年前,刚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我,根本不会想到,四年大学生涯,会如此平淡无奇的度过,与我想象的轰轰烈烈的青春完全不同。

唯有对她的思念,从来没有淡过一分一毫,分开得越久,心就越痛。

刻骨的相思,就像心中的一根刺,在我轻松的吃早饭的时候,在我恬静的看书的时候,在我愉快的和朋友们交谈的时候,突然就在我的心里刺我一下,瞬间让我痛入骨髓,无法自抑。

可笑的是,她不是我的恋人,从来就不是,一切都是我的单相思,把我折磨了整整三年的一段感情,只是我的单相思而已,每每想到此处,心底对自己的鄙视和笑话,会让相思的痛,变得更加浓郁,无法淡化,无处排遣,只能任由它折磨着自己。

三年里,我们通过很多次电话,她约过我很多次,邀请我见面,都被我拒绝了,通电话可以,见面就不必了。

人间太残忍,既然相逢便要别离,那么相见不如不见。

后来她就不再约我了,但我们仍然会通电话。

我们虽然是同一个城市的人,家离得不算远,但大学,却去了两个不同的城市,每年寒暑假都很忙,回家匆匆的几天,本有时间见面,但因为我的逃避,也没有见过。

就让我继续沉沦在这相思里,或者有一天走出来重新开始新的生活,或者就这么一辈子沉沦下去吧。

相思是人间至苦,同时也是人间至甜。

虽然痛,但我并不排斥它。

就这样想着她,挺好的。

大学里,不是没人追过我,大学是一个荷尔蒙爆棚的场所,几万名青年男女关在一起,只要不是丑的过分的女生,都会有男生追。

我不但不丑,反而颇有几分姿色,听说学校的无聊之徒还把我评成了系花,院花,还有些没眼光的家伙说我是校花。

对此,我一概嗤之以鼻,我对自己的评价,一直都挺低的,颇有几分姿色,已经算是我对自己的最大表扬了。

我的追求者中,不乏校草院草之类的,面对帅哥,我也跟普通女生一样,没有什么抵抗力,所以,不但有人追求过我,而且我也接受过,算是谈过恋爱吧。

我们也像其他情侣一样,牵着手在校园里招摇,我也会像其他女生一样,看着自己帅得犹如电影明星般的男朋友犯花痴,如此持续了一个多星期,直到有一天,我的初恋男朋友王博秦,在晚自习结束后,在送我回寝室的路上,在幽暗的路灯下吻我。

他的唇薄薄的,微微有些干涩,印上我的唇的时候,凉凉的。

那一瞬间,我呆住了,我的初吻,就这么没了?

但是这感觉,真的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好。

甚至可以说,毫无感觉。

我呆呆的站着,心里却想到了别的事,任凭他肆意的亲吻我的嘴唇,直到他打算用舌顶开我的嘴唇,我才惊醒过来,推开了他。

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惊愕和失落,我勉强笑了笑,跟他道别。

这样的事又发生了几次,后来更过分的是,我不但无法忍受他伸舌头,也已经无法忍受他亲我的嘴唇了。

我不想做渣女拖着他,他很好,很帅,帅到让我犯花痴的地步,但不爱就是不爱,所以我没有拖泥带水,很快就提出了分手。

我无法理解自己,明明他那么帅,更加离谱的是,明明我对他的帅没有抵抗力,为什么就是不爱他?

跟高富帅谈恋爱,最大的好处是,他洒脱得让人难以相信,明明感受得到他很喜欢我,但是分手时,他虽然不舍,却一脸轻松,没有一点点歇斯底里,更没有任何死缠烂打,保持着克制的留恋,更显绅士风度。

这一度让我怀疑他也跟我一样,其实并没有那么喜欢,所谓的喜欢是装出来的。

直到很久很久以后,我才知道,他是那么那么好的一个人。

之所以没有死缠烂打,不是他不喜欢,而是他有自信,他不会问出什么‘我到底哪里不好’这种煞风景的话,他觉得分手不见得是他的错,只是我可能觉得我和他不合适而已,分手更不会让他像那些普信男那样,觉得丢了面子,从而转化成为恨意。

正是跟王博秦的恋爱,我才知道,我早就已经爱上了她,因为在王博秦的唇印上来的那一刻,我心里塞得满满的,全部都是她。

王博秦不是我的初恋,她才是。

她就是路小沫,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女孩子。我从不掩饰,在任何人面前提起她我都会给她冠以最完美三个字。

当我提起她的时候,每个人都可以看到我眼里的光,那是喜欢和为她自豪的光芒,她是我的闺蜜,是我最好的朋友。

是的,大一的寒假我还跟着她天天腻歪在一起,手牵着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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