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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 俞文玲案开庭(一)(1 / 2)

更为深远地是,随着卓远调查的逐渐深入,当事实真相逐渐展现出来,深涉其中的人或铤而走险、或锒铛入狱、或面临巨额赔偿,而这也彻底揭开了医疗器械公司、医药代表们神秘的面纱,揭开了医疗系统里最肮脏的一面。

更让卓远始料未及地是,因为他代理的这几个案件被媒体争相报道、被更多的人知晓,引起了法律界、医疗界的“大地震”,掀开了夕城市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医疗反腐风暴。

俞文玲和韩秀丽、沈雅凡的这三个案件也成为卓远律师生涯中浓墨重彩的一笔。

当然,这都是后话。

此时的卓远,安安静静地坐在法院专门为代理人设置的律师等候室里。

他照旧很早就到了法庭外等候。

俞文玲的儿子张家铭,此刻也坐在卓远旁边。

他很紧张,总是不由自主地看向卓远。

卓远只跟他交待了一句:不用紧张!一会儿开庭时,只要如实陈述事实就好!

随着法槌的声响回荡在庄严、肃穆的法庭,俞文玲的案件正式开庭审理。

原告席上坐着卓远,还有俞文玲的儿子张家铭。

卓远是这个案件的特别授权代理人。

按照法律规定,委托人张家铭今天可以不来现场,参与庭审。

但,卓远要求他必须来,并且要他当庭陈述事实部分。

只因,有些事实的细节,让张家铭这个全程亲历者亲口来说,效果会更好!

被告席,则人数众多。

被告有三个,都是给俞文玲看过病的医院或者诊所,分别是:

甲诊所、乙公立医院(也就是夕城市第一人民医院)、丙社区医院。

而无一例外,当事人都没有来。

被告席坐着的,是三个被告分别委托的律师,分别是:

甲诊所的代理律师——张甲律师;

乙公立医院(也就是夕城市第一人民医院)的代理律师——李乙律师;

丙社区医院的代理律师——王丙律师。

(说明一下:因为这里涉及到的医疗机构比较多,涉及到的人也比较多,为了便于各位小可爱们阅读,甲诊所委托的律师就称为张甲律师,乙公立医院委托的律师就称为李乙律师,丙社区医院委托的律师就称为王丙律师,这样读起来会更清晰一些~谢谢你们的认真阅读喔~,也希望你们会喜欢小莫的文文~文文力求贴近真实的开庭庭审程序~)

【此处仍旧是一个说明!!俞文玲的看病过程如下:

甲诊所 ?? 乙公立医院 ?? 丙社区医院 ?? 乙公立医院

(挂水) (检查+挂水) (挂水) (icu,死亡)】

审判席上坐着三位法官,全部身着深色法袍。

坐在中间的主审法官,姓方,两鬓斑白,冷峻而威严。

方法官确认好原告、被告双方的身份之后。

“原告,你认为甲、乙、丙三家医疗机构对患者俞文玲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,并最终造成了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,详细说说你的诉讼请求、事实和理由!”

卓远点点头,清了清嗓子,声音低沉而清晰。

“首先,原告认为:甲、乙、丙三家医疗机构对于患者俞文玲的医疗行为都存在过错!”

“甲诊所,在俞文玲初次就诊时,在没有进行任何检查、就完全凭着医生的经验,就草率地判断出患者只是普通的感冒,进而给她使用了抗感冒的常规性用药,严重地耽误了患者的病情。”

“乙公立医院,原告认为乙公立医院的过错最为严重。第一,患者俞文玲去门诊看病,认真地向医生讲述自己的病情,未曾想,接诊医生毫无耐心、完全不听取患者的症状,反而是一再要求去作各种检查,试问:接诊医生对于患者的症状都不了解,没有一个最基本的判断,又如何去作适合地、合理地、有针对性地检查?

“第二,院方明显存在过度医疗,患者俞文玲有精神病史,但是不代表她连最基本的疼痛部位”都不会表达,反而是医院的医务人员主观臆断,就直接认定俞文玲没法表达,既然说不清楚,那不如索性把需要查的、不需要查的项目通通都给查一遍,还美其名曰:排除其他病因的可能性。俞文玲在第一次门诊时的检查费就高达6000元!而门诊最终的诊断是:普通的感冒!”

“第三,患者俞文玲最后一次挂水之后回家,在家中突然昏迷,被家人送到急诊室进行抢救。众所周知,抢救是救命,而非治病,这是抢救的第一要务!乙公立医院医院又是怎么做的呢?又是周而复始的检查,检查,而且检查结果不出来,就不给患者采取任何措施,听之任之!眼睁睁地看着俞文玲的病情极速发展,持续加重!”

“尊敬的法官,还有被告席上的各位,我不禁想问一问,患者因为病情危急,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的意义在哪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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